1、办理遗体存放业务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:
(1)逝者本人身份证件;
(2)逝者直系亲属(丧事承办人)有效身份证件;
(3)丧事承办人本人无法到场办理遗体存放业务,需要他人代办的,代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;
(4)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,即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或《居民死亡证明(推断)书》;
(5)若是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需有公安机关的交警或其他部门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》或死亡证明。
2、非正常死亡的遗体存放需预交5000元的遗体冷存费。
3、存放在殡仪馆的遗体如需举行遗体守灵、遗体告别、遗体护理等殡仪服务,需丧事承办人或其他代理人携带殡仪馆出具的《遗体接收登记表》提前一天到殡仪馆预约办理相关业务。
4、存放在殡仪馆的遗体火化时需提供的证件有:
(1)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,即《居民死亡殡葬证》或《居民死亡证明(推断)书》并经户籍地派出所审核盖章;若是非正常死亡的遗体需有公安机关的交警或其他部门出具的《道路交通事故尸体处理通知书》或死亡证明;
(2)逝者直系亲属(丧事承办人)有效身份证件;
(3)若丧事承办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遗体火化业务,需要他人代办的,代办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丧事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;
(4)存放遗体时殡仪馆出具的《遗体接受登记表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