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国家档案局、民政部《殡葬服务单位业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查询利用殡葬档案须提供以下证明:
1、丧事承办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可以利用相关殡葬档案。
2、逝者其他直系亲属须凭本人身份证件及基层单位出具的证明信。证明信中需写明逝者基本信息(包括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、查询人与逝者的关系、查询利用殡葬档案的原因等。
3、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,可以利用查询与其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殡葬档案。
4、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公安和国家安全机关、纪检监察机关因公务需要,须持单位介绍人和本人工作证。 |